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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建设、机械、电子信息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南通市海门区综合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人社专〔2025〕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今年我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主要进行建设工程、机械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等系列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执行。分别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和《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助理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助理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选择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办理(评委会选择:南通海门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其他书面材料。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栏”可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专技科,事业单位申报人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区人社局专技科。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后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成小册子格式,签章后装入材料袋);

2、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3份(“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栏-资料下载”,A3纸打印,签章后装入材料袋);

3、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任现职以来个人参保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职称申报平台无法查验核实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合格证书等学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21-2024年继续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90学时;提供2022-2024年公需课证书,每年不少于24学时);

9、任现职以来本人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及文件复印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等详细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需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正文)。

3-12项为附件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并作简要说明,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后装入材料袋。

注意:所有复印件需现场核验原件。

评审活动结束后退还签章后的申报表,其他附件材料不予退还。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6月5日-7月25日;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7月10日-7月25日,报送至海门区人社局专技科(北京路600号海门区政府0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2104114),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需缴纳评审答辩费30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收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年限计算。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须熟悉了解评审条件和相关文件,认真对照学历、资历要求,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时,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社保缴费等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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