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处同意,通州区综合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于2025年10月份进行。现将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2025年我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主要包含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系列专业。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综合工程中级评审应按照各专业申报条件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如建设工程系列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满一年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2/3。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助理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助理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已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其他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部的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南通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个人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职称申报。
中级申报人员选择:南通通州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初级申报人员选择:南通通州区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填报完成后,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其余书面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区职称办审核(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应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通州区职称办进行审核,事业单位申报人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送区职称办审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1.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在材料袋内);
2.简介表:一式2份(A3纸打印不装订,可在附件4下载);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4.个人参保证明(参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省外参保记录证明请上传PDF格式);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
6.现职称证书(或视同职称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PDF格式上传);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原件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提供2021-2024年继续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每年不少于24学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应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其中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
13.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上述3—13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详情可参考“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范例)”。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回。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1、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8月29日;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9月1日--9月15日
南通市通州区职称办(通州区朝霞路88号区政府15楼15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本年度职称评审收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申报人现场初审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进行缴费。
七、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关于年限计算。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区职称办将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2024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2025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材料。
(四)为保证评审质量,请各位申报人熟悉了解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和相关文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评审材料。填写申报表时,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社保缴费等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对于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在线报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