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官网!

江苏省航空航天装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

江苏省航空航天装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

一、申报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表”(简称“申报表”,下同)。

2.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专业,应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或登记证书。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3.对照“第二条”适用范围,将申报评审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5.对照“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提交记载取得现职称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6.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或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网络平台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证书,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7.对照“专业能力要求”,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书、证件和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科研课题须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日期的年月日,所有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分类整理、并按照顺序拟好目录和对应的页码装订成册。申报人员不得提交涉密材料,撰写相关内容应按规定脱密处理。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疑难:暂不明晰,难以确定。

3.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

4.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5.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对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7.研制项目:指从航空航天相关产品从立项论证、方案设计、详细设计、试制、生产、试验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

8.项目(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或技术开发任务等。

9.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的,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一般指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10.参与:指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承担且完成重要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所列名单中为主要参与人员,排序不限。

11.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能证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

12.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有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13.主要起草人:指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制定过程中的负责人,或分项、子题的负责人。

14.主要作者:指本专业论文、专著、书籍、报告等的具体组织者,对该作品的学术、技术问题起到把关作用。

15.经济效益:指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益。

16.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效益。

17.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针对某一专门研究题材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手册、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18.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篇幅一般不少于3000字。在各类期刊的“增刊”“特刊”“专辑”等上发表的论文不在此列。

19.期刊:指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并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20.学术会议(论坛):指以促进科学发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性话题为主题的会议(论坛),学术会议(论坛)的范围由本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结合本专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3.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4.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本专业工作年限。

5.资历计算方法:从现职称批准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6.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应提交相应专题证明材料。

7.本条件所指专业技术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8.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9.本条件所指专利,应有我国或国外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10.本条件所指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须专业机构出具的认定或鉴定证书。

11.本条件所指行业标准,包含在航空航天领域世界著名企业并由总公司批准使用的标准。

四、技术报告、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求

1.基本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学术交流文章等。论文发表时间为取得现职称后撰写。

2.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且与本人取得现职称后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

3.内容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论文的内容需反映近几年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详实的基础资料依据,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问题能力或工作创新能力。

4.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论文替代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授权发明专利等业绩材料替代论文要求时,相关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留言

◎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将会尽快回电给您,您也可以直接拨打页面上的电话联系我们。

在线报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东南文理进修学院联系电话
客服微信
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