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泰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5〕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对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大社会贡献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如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5号文件)的破格申报条件,且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可以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职称”进行申报,或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请用A3纸打印,用骑马钉装订,须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7月30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各市(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9月17日前由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泰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泰州市政府主楼915室)。
(三)申报人员提供各市(区)人社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和《2025年泰州市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不须装订)各1份。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泰州市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请用A3纸复印后盖章,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继续教育审验合格证明。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
11.任期内本人获得的表彰、奖励的决定文件(复印件)。
12.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文件(复印件)。
13.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市(区)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直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
三、关于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根据泰人社发〔2025〕5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党政机关交流、部队转业安置以及海外归国就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申报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2.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包括复印件字迹),以便在审核和评审过程中进行审读辨认。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认真做好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泰州市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员骗取推荐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原件材料,并签字盖章。
3.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2025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4.根据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5.所有表格请到泰州职称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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